采购
根据2018年5月18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能源部长令№196批准的“烃类勘探及开采和铀矿开采作业中矿产利用者及其承包商所需商品、工程及服务采购规范”、和2022年5月26日哈国能源部长令№190批准的变更及补充,进行商品、工程及服务采购。
在烃类勘探或开采作业中所需商品、工程及服务的采购,包括承包商,采取以下方法之一完成:
1)公开招标;
2)单一来源;
3)低价公开招(电子投标);
4)在商品交易所上;
5)在不适用采办法第131条第1项第1), 2), 3) 和 4) 分项标准情况下的商品、工程及服务采购
采用规范第 1), 2) 和 3) 分项规定方式的商品、工程及服务采购,业主强制性使用登记簿(系统) www.reestr.nadloc.kz.